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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计算程序采用简化的推算方法,包括以下五个规范和手册中的方法:《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》(JTS
145-2015) 、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》(GB 50286-2013)、《海堤工程设计规范》(GB/T 51015-2014)、Shore Protection Manual (SPM 1984)、Coastal Engineering Manual (CEM 201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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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不输入,本程序会默认水域为深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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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获取风速平均值的时间段长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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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参照相关规范、标准、手册的要求,并结合实际需要确定。除了SPM 1984的风浪要素推算以外,本程序采用该指定时距的距水面10 m处风速作为计算风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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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推算风壅增水时,不考虑风时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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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程序仅计算岸线法向(即垂直于岸线方向)的风壅增水,包含两种近似推算方法,一种是基于近似封闭水域和均匀水深假设的高度简化计算,另一种是结合水深剖面的逐段推算。前者见于JTS
145-2015 和GB 50286-2013,适用于本程序中的第2、3类水域。后者针对上风向非常开阔、无掩护的水域,适用于本程序中的第1类水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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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风向与岸线法向的夹角。(如风沿法向吹向岸线,该夹角为零。以逆时针为正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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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指岸线法向的水深剖面,用于结合水深剖面的逐段推算。风壅增水为零的位置,典型如大陆架边缘等。这个位置并不一定就是风距。如果没有可靠数据,建议不要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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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水深点与静水面接岸处的距离。基点位于静水面接岸处。不要输入基点。由岸向水逐个输入。如果水域底坡为恒定坡,仅输入风壅增水假设为零的位置。数据格式为间隔的数值和逗号,由数值起始,并以数值结束,两个数值之间不得有空格。必须输入半角的逗号,不能用全角的逗号。示例:10,25.,88.3,...,150.0,2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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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点位置的水深已默认为零。不要输入基点。由岸向水逐个输入,与以上水深点的位置一一对应。如果水域底坡为恒定坡,仅输入风壅增水假设为零位置的水深。水深值必须大于0。格式见以上第9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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仅用于结合水深剖面的逐段推算。JTS 145-2015 和 GB 50286-2013采用
3.6×10-6。如果不输入,本程序会自动采用 3.6×10-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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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须在水深剖面的范围内。